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
可享受5000元/人吸纳就业补贴
赶紧去了解吧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本省或协作地区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
补贴期限
一次性。
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脱贫人口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
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注:
1.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2.稳定就业指处于与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状态。
3.协作地区指我省对口劳务协作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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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人社
责编:苏鹏蕴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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