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禁不止!管你是不是未成年,给钱就有货……

2022-03-16 08:55:52 


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之下,线上交易电子烟、引导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现象,仍未断绝。    

1月18日,记者调查发现,  各大  电商、社交平台上均有商家在售卖电子烟,且方式隐蔽,采用各种擦边球词汇或者视频图片来躲避审查。 

2月22日,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即日起至4月底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强调要加强吸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

那么,新政出台后,相关电商、社交平台的线上交易是否有所改善?

根据记者的追踪调查,情况依然不容客观:  电子烟线上交易泛滥的情况未有明显变化,平台引流和购买对未成年人毫无门槛,甚至形成组织化团队,鼓励向学生群体销售。

同时,记者走访电子烟线下门店发现,尽管线下门店对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管理相对严格,但是  依然可以通过添加网络好友等方式,在不需验证身份的条件下轻松购买到电子烟。   

线上交易“屡禁不止”   
各大主流平台可轻易购买   

“戒烟保护套”“电子烟充电器”“电子雾化”……对关键词“改头换面”进行电子烟销售,成线上非法交易的关键手段,该情况在《方案》出台后,并未得到改善。 

根据记者发现,在电商平台搜索“电子烟”,会弹出“绿网计划”提示,显示法律规定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但相似的关键词不会受到监管,搜索“戒烟套”“dzy”“电子雾化”等,会有大量销售电子烟的店铺弹出。

此前在社交平台上,当记者在聊天框中搜索“电子烟”时,发现大量以“电子烟”为ID的用户公开在个人主页售卖电子烟。根据搜索记录,记者还加入5-6个以电子烟命名的群聊,群内主要交流电子烟线上交易的具体信息。

以某社交平台为例,根据记者调查,在《方案》出台后,以“电子烟”为ID、“电子烟”为名称的群聊已经难觅踪迹,但如果以“雾化”“电子蒸汽”“保护套”等关键词搜索,依然可以发现大量电子烟线上交易的群聊和销售商家。

很多社交平台都同样发现了电子烟线上销售的踪迹,其中不少交易信息出现在评论区,卖家会发布“蹲客”“点这里”等暗示信息逃避关键词,引导买家前往个人主页。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电商还是社交平台,一个共同的特点是,  平台均是引流方,最终交易方式还是通过“加好友”进行,  经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平台上,“加好友”交易更为普遍。卖家留下的信息均为“销售保护套”,等到买家问询后,就会主动要求加好友后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在记者与上述卖家沟通购买时,  没有一位卖家询问记者的年龄,  当记者亮明学生身份,甚至有一位买家表示    学生身份是最好卖的,并且热情要把记者发展成代理商。   

线上交易呈现“团队化”“规模化”
逐层发展代理商 

记者调查发现,如今的电子烟交易已呈现明显的“规模化”,在多个交易群聊内,都有卖家在主动发展代理商,并表示“动动手指就能挣钱”。

一位卖家告诉记者,如今代理商主要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是通过进货价拿货,再将其高价售卖给客户;第二种是给源头卖家引流和扩展渠道,自己本身不拿货。也有卖家称要收200元的入会费才允许成为代理商。“会费不是交给我,是交给上面的人。”交纳会费后,就能获得进货资格,至于能挣多少钱,“全部看自己本事”。 

而代理商所需要的销售素材、图片和视频等,均由上级统一提供。另一位卖家称,电子烟销售有明确的地下网络,通过会长,再到下级,一层一层递进,每一层都会从中赚取差价,最后才到消费者。但是团队之间彼此没有联系,只有进货和出货方有所接触,他也不认识会长是谁,但是一些公用资料会在会员之中流传。 

不同团队提供的进货价格也不同。 

线下门店引导“网络交易”
购买不需出示身份证 

记者走访多家电子烟门店发现,  哪怕是线下交易,未成年人依然可以“转换”到线上,轻松买到电子烟。

3月10日,记者走访了位于上海市虹口区的多家电子烟线下门店,现场购买电子烟,需要扫码实名登记,确认成年身份方可购买。

但是,多位店主均表示,以后不需现场到店购买,可先添加网络好友,有需要可直接派送,至于是否需要审核身份信息,店主表示不需要。

当记者明确表示自己是未成年人,或是替未成年人代为购买时,多位店主均表示同意。  “只要付款就可以。”

一位电子烟企业从业者向记者坦言,每一个公司、经销商、甚至是门店,合规管理总是一个令人头疼且绕不开的问题。特别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  有利可图是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最大原因。

“电子雾化器行业作为快消领域里迅速崛起的新赛道,乱价、窜货、售假以及向未成年人销售等现象屡禁不止,更严格的合规管理成了行业头部企业必须要面临的问题。”

该从业者表示,目前电子烟企业已经就防止未成年人购买加强举措,如今大部分电子烟产品不仅在外包装上明确警示禁止未成年人购买,针对到店顾客采取有效年龄查验,在店内显著位置上也会摆放有“禁止未成年人购买”的标识,警示未成年人购买,但是依然防不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泛滥的线上交易是青少年控烟难的源头。

“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上海市控烟协会副会长陈德告诉记者,  大量的营销手段和电子烟中添加的各种甜味、糖果或者水果口味的调味剂使得电子烟倍加吸引青少年接触尼古丁并成瘾。尼古丁是高度成瘾性物质,青少年的大脑会发育到20岁,而尼古丁的使用会对青少年的大脑发育造成长期不良后果。

而一项全球系统调查显示,使用电子烟的20岁以下不吸烟的青少年,未来吸烟的可能性是二者都不用的青少年的两倍以上。 

而在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宣布,已经形成《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雾化物作出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未下架电子烟  
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季立刚告诉记者,  对于为未尽到监测、劝阻和制止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义务的销售平台,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认为,《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中提到,“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撤回通过互联网发布的电子烟广告。《通告》中未对平台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本质上仍是一种软约束。

根据2021年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电子烟的管控再次加码,首次在法律中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相关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共青团中央

责编:黄进健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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