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文化水平低且对法律不懂,能得到云浮市云安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对我那种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帮助,及时得到国家法律援助,所以多谢云安区法律援助处及工作人员,多谢。”这是今天上午云安区法援处收到来自程先生手写的感谢信里的内容,寥寥数十字,满满感恩情,字里行间充满了程先生对云安司法局用心为民服务的肯定。
2021年7月28日,程先生到云安区法援处寻求帮助。据称,程先生自2017年4月至2021年7月在某某公司工作,2021年7月3日至7月7日,他按补休假手续递交假条在家休息,后公司以其无故旷工五天为由解雇他。区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知悉情况后,判断这是一起违法解雇劳动者的劳动争议案件,当即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安排法援律师承办该案。
2021年11月9日,云浮市云安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某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14894.25元给程先生。由于程先生不服该仲裁裁决,于是我处再次受理申请,并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其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法院在2022年2月21日作出判决,认为某某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程先生无正当理由、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其辞退依据的《员工手册》未经过合法程序制定,故公司负有举证责任而未能证实其辞退程先生的合法性,应承担其不利后果,某某公司解除与程先生的劳动合同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应向程先生支付赔偿金44682.75元。程先生获知判决结果后十分欣喜,特向区法律援助处送来感谢信。
简短的感谢信,映照出法援人的初心,朴实的语言,流露出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深深的感激之情,必将激励法律援助工作者砥砺前行。接下来,云安区法律援助处将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将法律援助工作做扎实、做到位,让受援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服务的惠民利民暖民,用实际行动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来源:云安普法
责编:苏鹏蕴
值班主编:区云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