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云浮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租房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每人每月可定额提取400元用于支付房租。
据介绍,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按季度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的,每人每月定额提取400元。未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房租的缴存职工,提供住房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无房产证明、身份证和结婚证办理阶段性租房提取。
据了解,近段时间以来,云浮市已出台多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包括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政策期间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政策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经审核同意可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首套且首次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等,在助企纾困、缓解职工住房经济压力、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梁湛华
责编:苏鹏蕴
编审:黄泳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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