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100天学习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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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张三的手机快要欠费了,准备通过网银充200元话费,却不小心输错了一位号,充给了李四。张三打电话请求李四把钱退回来,谁料,李四坚决不肯退还。张三的话费还能追回来吗?
以案说法
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来源:人民网
编辑:刘子雯
责编:冯浩森
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