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1 13:07:54
12月10日上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研究审议决定若干人事任免事项等议案。会议同意接受赵旭同志辞去丰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徐庆青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美琼、何火营、陈诺文、曾命城、吴伟明、林楚辉以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罗裕权,县法院、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决定了8项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同意接受赵旭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丰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审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徐庆青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第二次方案的议案,并通过了相关决议。
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徐庆青主任的提请,2019年12月10日丰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丘奕芬同志为丰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郑伟平同志为丰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
现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2019年12月10日丰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炳灵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职务;
接受吴文海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职务;
接受蔡东霞同志辞去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
接受陈旭辉辞去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
现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丰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通过:
吴小垚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杨伟雄同志为丰顺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绍裕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法院留隍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莉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七的规定,丰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通过,免去:
马春燕同志的丰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