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汤南镇八角塘、北山公、蛤蟆跳地块限期迁坟的通知
根据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需要,按照《丰顺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丰府[2020]10号)及(丰府[2021]37号)文件要求,我县依法征收位于汤南镇八角塘、北山公、蛤蟆跳地块,并多次发布迁坟通知,但该征地范围内仍有部分坟墓未按要求迁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该地块迁坟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在上述两个征地《公告》范围内安葬有坟墓的坟主,未办理迁坟登记的,请坟主即日起7天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所在的汤南镇新楼村、阳光村、东方村、新埔园村等村委办理迁坟登记补偿等手续;已办理迁坟登记补偿等手续未迁坟的,请坟主在2021年9月23日前按要求自行迁坟完毕。对逾期未迁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丰顺县汤南镇人民政府、汤南镇新楼村、阳光村、东方村、新埔园村等村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镇征地工作组:邱燕13824576313
新楼村:罗树虎13502534598,罗灏13723604464
阳光村:罗宏业15119365934,罗亿标13662289128
东方村:罗卫平13923023822,罗贤伟13750598836
新埔园村:罗漓君13723609430,罗俊明13530052225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丰顺县汤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