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8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精神和新冠疫情发展新形势,结合省、市相关要求,经综合研判,现将来(返)梅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近7天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梅人员,提前或抵梅时通过“健康梅州”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自主申报或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抵梅后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分级分类健康管控措施。
二、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梅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近7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梅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近7天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梅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2日
来 源: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 辑:罗晓婷
编 审:罗林坤
审 核:朱海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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