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依学考录取将于2022年11月1日至10日报名。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将于2023年1月初进行。
《通知》明确,考生需按要求完成了高考报名;同时,参加了2023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还须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须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合格考)科目考试合格。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
《通知》明确,2022年12月下旬,院校将公布招生章程。2023年3月中旬前,考生填报志愿,2023年3月下旬将进行招生录取。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在投档方面,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其中,普通类按照考生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投档后由高校进行择优录取。
《通知》明确,已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任何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并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取消其依学考录取资格。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未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
记 者:宋 烨
编 辑:罗晓婷
编 审:李秀霞
审 核:朱海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