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低保边缘家庭及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
今天起,《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正式施行。我们一起来看看。
该办法明确,对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需保证在申请之日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支出型困难家庭,需要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在医疗救助方面,通过相关审核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可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资助。同时,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也可按相应比例予以救助。
在教育资助方面,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可以通过学生资助申请审核程序确认后享受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的教育资助。其中,在高中教育阶段可免费就读并给予国家助学金。对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远程教育或者其他相关教育服务。
在住房救助方面,城镇住房救助对象可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前者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租金优惠;农村住房救助对象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实施改造。
在就业救助方面,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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