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市召开“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推进会。
副市长陈卫华在会上讲话时指出,阶段来,我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标准,仍存在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彻底、工作进展慢等问题。
对此,陈卫华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站位,切实认清“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依法依规持续开展摸排整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场街道是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要亲抓负总责,切实负起属地管理责任。
二是协同配合,切实发挥“散乱污”企业整治中的联动作用。陈卫华强调,今年9月底前,我市必须完成面上787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仍未报批环保审批手续的,将一律予以关停取缔。各相关镇街和单位要协调联动,无缝对接,高效推进。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业主树立和强化依法经营意识,促进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强化问责,切实维护“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严肃性。要克服麻痹思想,真正重视整治工作,确保措施落地,效果满意。
四是完善台帐,切实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档案管理。要再次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逐户开展认真排査、清理,分门别类梳理,对“散乱污”企业整治的全过程资料进行详细收集、整理和完善。
会上,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负责同志通报了全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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