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全文如下:
2019年9月15日晚9时20分许汕头金园东厦路口发生摩托车驾乘人员逃避检查跌倒受伤送医院抢救一事后,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全力抢救伤员,同时由市公安局督察、刑警、法制支队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开展调查。
经现场技术勘查和现场走访调查,认定陈某(交警金平大队交通辅警)在协助交警查酒驾过程中,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佘某某为逃避检查掉头逃跑,遂将停放路边的共享自行车推出阻止该摩托车逃跑,造成摩托车冲撞自行车后倒地,致驾乘人员佘某某、李某某受伤。
目前,陈某已承认了上述行为,市公安局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驾乘人员佘某某、李某某正在医院进行救治。
此前,@汕头交警 曾两次通报该事故。
▶ 9月16日0:35 @汕头交警
2019年9月15日晚9时20分许,交警支队金平大队二中队在金园东厦路口开展查缉酒驾、醉酒行动,一辆悬挂粤D**992号牌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客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自北往南行驶到检查点时,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驾驶员为逃避检查,迅速掉头逆行加速行驶,撞上摩托车道与汽车道之间绿化带,驾驶员及乘客均倒地受伤,警方立即将其送院治疗。目前,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呼吁,任何人要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2019年9月15日晚金园东厦路口发生摩托车驾乘人员逃避检查跌倒受伤一事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抢救伤员,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民警执法情况和事发经过展开全面深入调查。
经调查,摩托车驾驶人佘某某(男19岁、户籍地为龙湖区),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其驾驶的悬挂粤DZH992号牌二轮摩托车无车辆入户注册记录,乘坐人李某某(女20岁、户籍地为揭阳普宁市),目前两人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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