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法院审监庭成功调解14宗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上诉人邱某等十四名劳动者与郁南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投资人邱某斌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共14宗,因不服郁南县法院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法院。14宗案件案情复杂,但拖欠工资事实清楚,双方责任争议不大,双方有调解的可能。为了快速解决纠纷,高效化解矛盾,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审监庭法官积极做好各方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工作,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分析该案,告知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履行义务。
近期,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开庭并进行面对面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邱某斌自愿向14名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双方于近日签领了调解书。
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是民生领域重点保障的案件类型。市中级法院高效妥善处理该类型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获得群众的好评,提升了群众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黄泳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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