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浮消防对云城区某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2100元,这是《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施行后,云浮首次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
据悉,7月14日,云浮消防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住宅小区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守,违反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小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云城区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第十九条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设施联动的必须配备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要求必须24小时值班,每班必须要有两个人,值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并且要熟练掌握火灾报警程序,要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未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苏显亮
通讯员:吴银萍
编辑:苏鹏蕴
责编:黄泳文
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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