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问题一
问1.小王辞职在家两个月,两个月都没有缴纳职工医保费,也没有办理停保手续。后来又参加工作了,也缴费参加了职工医保。中间有段时间发生了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1.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从欠缴费的次月起暂停享受医保待遇。
欠缴职工医保费,时间未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按规定补缴欠费及滞纳金的,参保人欠费期间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原规定支付,连续计算缴费时间。
参保人欠缴职工医保费月份数超过3个月的,按规定办理补缴欠费手续后,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补缴欠费后,从正常缴费的当月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问题二
问2.黄阿姨参加了职工医保,她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2.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以及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按50%支付。
每一参保人每次最高支付限额25元(含一般诊疗费报销:镇级定点医疗机构7元,村卫生站3.5元),每一社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0元,年度支付限额不能跨年度使用。
经核定属长期派驻异地工作或退休后常居异地(连续一年以上)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应在门诊治疗后三个月内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门诊病历和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下期将继续解答有关云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常见问题。敬请关注!
来源:云浮医疗保障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