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定市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的劳资纠纷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该案件起因为,周某因工伤待遇与广东省茂名市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争议,罗定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开审理后,依法裁定周某与广东省茂名市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一次性支付给周某相关费用160793元,但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遂向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裁定驳回广东省茂名市某建筑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因建筑公司逾期未履行义务,周某于2020年5月22日依法向罗定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事务集约团队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通过司法网络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有足额款项,遂依法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后并予以扣划。案款到账后,本案承办法官迅速将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罗定市人民法院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部署,开展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机制的改革,通过三项机制改革,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减少了重复劳动,提高了执行效率,缩短了办案周期,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通讯员:罗法研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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