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5日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代表、罗定市黎少镇隆久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小兰关注圩镇建设和乡村振兴等议题,将《关于将圩镇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内容的建议》带到会场,建议将乡镇圩镇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内容中,从资金、用地、规划、人才等方面配套相关政策,推动美丽圩镇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
作为基层人大代表,李小兰对乡镇发展存在问题有着深刻的体会。她发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践中,由于各地政策、资金等直接落实到村,导致一些圩镇经济、环境等并没有因乡村振兴而得到同步提升。虽然当地政府针对圩镇环境经常性开展整治,但因大部分乡镇财力匮乏,而乡村振兴资金没有针对圩镇环境整治部分,难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圩镇环境建设没有跟上乡村振兴的步伐。
李小兰建议将圩镇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十四五”规划,强化圩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深化圩镇行政和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圩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要素集约,推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在保障措施方面,给予圩镇资金、政策、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在乡村振兴各级专项资金中,划拨部分专门用于圩镇建设;专门增加用于圩镇建设的用地指标和用地规模,保障具体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城乡规划、农业经济、旅游管理等专业的乡村振兴急需的专业人才。
李小兰建议,在推进圩镇建设中要充分挖掘地域特色,提炼文化内涵,找准发展定位,加快推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农业产业格局的形成。同时,加大圩镇内居民的引导教育力度,培养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引导他们参与圩镇管理,自觉维护圩镇秩序和环境卫生,营造“美丽圩镇人民建,美化圩镇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梁湛华
责编:黄泳文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