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云浮市政协召开《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专题协商会,围绕《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进行协商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市政协主席黄达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壮宏,市政协副主席罗立旷、伍永胜出席会议。
会议就《条例》立法情况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肯定《条例》立法的意义和创新,并就农村宅基地管理、村级规划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场氛围热烈,协商成效明显,达到了建言资政、增进共识的目的。
黄达辉指出,立法协商是云浮的好经验,要继续完善和深化,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在协商建言的基础上,进一步为《条例》的颁布实施广泛凝聚共识、加强民主监督,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使《条例》的实施更好地为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要充分考虑今后人口发展优势,因地制宜编制实用性乡村规划。各级政协组织要努力完善协商机制、创新协商形式、营造良好协商氛围,为增强协商活力、提高协商实效强化保障。
江壮宏表示,《条例》的制定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客观需要,是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回应群众呼声的实际需要。《条例》的制定要坚持问题导向,彰显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下一步将认真吸纳意见,继续完善《条例》,确保高质量完成《条例》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