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委发出《关于表彰2020年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兴宁市大坪镇人民政府“2020年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兴宁市水务局陈文栋、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邓丁亮两人“2020年梅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2020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深入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全市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持续向好,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主要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均达100%。在这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陈伟
编辑:林清
责编:胡兴
审核:廖勇平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