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擅自改动停车位 或将被罚款1500元

2020-06-16 16:19:10 

随着社会的发展,拥有汽车的人越来越多,为方便市民停放车辆,相关部门在各主要干道划设了大量的公共停车位,但是一些市民为了自身方便,竟然擅自改动停车位的用途。

6月12号上午,记者跟随市城综局和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来到高华路。记者看到,这条道路两边原本划出了许多白色线的汽车停车位,然而有些商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却被擅自改变用途,被人私自用油漆划上了黄线,将小车停车位变成摩托车停车位,有些地段干脆直接被划去了禁止停车的标志。随后,城综局组织工作人员对这些改过的公共停车位进行恢复。


记者了解到,作为城市道路的便道和车行道,都是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设置、改动交通标线。这些市民擅自变动停车位的行为将被处罚。

根据《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条,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擅自划定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停车泊位标线,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处一千五百元罚款。

小编的话:在这里呼吁广大市民,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擅自改变公共交通设施,不要擅自改动、撤销停车位。否则,相关部门将对这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记者:王磊、繁繁

编辑:李 新

审核:胡 兴

4444


热门评论
打开兴宁发布查看更多评论
热门推荐
千年客邑 魅力兴宁 2019-09-26 12:16:11
注意!擅自改动停车位 或将被罚款1500元 2020-06-16 16:19:10
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各方合力 预防与帮教并重 2020-06-16 16:16:10
兴宁:领略非遗之美 传承文化之根 2020-06-16 16:07:06
兴宁:“6+5”努力实现脱贫与致富同步,决胜和振兴齐飞 2020-06-15 22:47:34
提醒!雨季用电需留意 2020-06-15 17:12:28
挽起袖子献出热血 让兴宁更温暖 2020-06-15 17:03:54
刚刚!兴宁召开全市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 2020-06-15 16:57:36
提醒!雨天爬山小心山体滑坡 2020-06-14 11:43:53
兴宁首届荷花节开幕:以荷为媒 培育“美丽经济” 2020-06-14 11:40:27
没看够!下载个兴宁发布呗!
兴宁发布 兴宁资讯,抢先知晓 立即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