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工作专责小组办公室发布第四批生产基地认定初审候选名单,广东九联禽业养殖有限公司在兴宁的3个生产基地上榜。同时,该办印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经营主体信誉评价工作意见》(试行),明确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经营主体信誉评价规则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溯源管理平台生产、流通体系的监控,促进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兴宁市上榜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四批)认定初审候选名单的3个生产基地均属广东九联禽业养殖有限公司,分别是该公司大坪镇朱坑养殖六场、罗浮镇浮北养殖七场和大坪镇金坑养殖八场。
据了解,第四批评选活动于2019年12月25日起启动,认定范围包括肉、蛋、奶、鱼、菜、果等产品。依据自愿申报、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原则,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第四批)申报材料237份。经初步审核,符合要求材料164份。其中,广东共29个生产基地入选。
大湾区“菜篮子”信誉等级评价实行动态管理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产品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等信誉等级评价实行实时动态管理,出现不符合记星情形时,扣除相应的记星记录,并及时通知生产基地或产品加工企业。
信誉评价为3星以下(含3星)的生产基地、产品加工企业,须限期整改,并暂停其所有产品在溯源管理平台流通。经整改信誉评价达到3星以上后,恢复上溯源管理平台流通;如连续3个月信誉评价为3星以下(含3星)的,须书面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的,撤销其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或产品加工企业认定资格。
信誉评价为3星以下(含3星)的销售企业,须限期整改,并暂停该销售企业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名义进行经营的资格;3个月内整改达到3星以上,可以继续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名义进行经营;连续3个月信誉评价为3星以下(含3星)的,须书面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该企业所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销售点认定。
此外,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其相应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经营主体认定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同时通报相关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经核查,申报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相符的;被海关取消备案或注册登记资格的;违法经营或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因产品检出违禁物质等质量安全问题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同一品种的产品在1年内连续2次发生质量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形的没有正当理由,半年内主要产品未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平台流通的;严重违反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相关规定或生产经营主体承诺书相关条款的;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或延续申请审核不通过,责令限期整改仍不通过的。凡被撤销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经营主体认定资格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李 新
审核:胡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