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云浮市持证排污单位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率的完成率均为100%,顺利完成年度排污许可阶段性工作。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做好2021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的部署,我市需全面摸排并跟踪督促本辖区持证排污单位完成2020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提交审核工作。为全面做好年度排污许可阶段性工作,近期,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对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进行筛查,形成需提交2020年度执行报告620家企业清单上报省厅,并连同梳理的工作要点一并移送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指导开展2021年度排污许可工作。同时强调全市的执法部门、发证部门要加强工作联动,对上述部门下达的“保时保质完成执行报告提交率、提交情况审核率双100%”的工作要求,对于没按要求开展证后工作的企业要强化执法震慑,责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此外,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发证部门提供的任务清单,通过到企业下发通知、微信微博公告、电话催报等形式,帮扶指导持证排污单位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下阶段,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将按年度既定工作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集中力量做好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发证质量复核工作。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苏显亮
通讯员:李旭明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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