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云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9月1日起,货车年检将增加一项检测项目,即在用货车空车质量将成为年检的必检项目。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的要求,从2021年9月1日开始,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在安全检验时实行空车质量检测。“根据国家标准要求,误差标准应满足: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10%或±500kg,轻微型货车不超过±10%或±200kg,且轻型货车的空车质量应小于4500kg。”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林镇锋告诉记者,从9月1日起,全国机动车安检机构将加强对货车、挂车类在用车辆的空车质量检验,空车质量不合格的将无法通过年检。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目前我市的货车保有量达49316辆,其中重点属于货运行业的,栏板货车车型居多。自2015年以来,我市登记的货车25718辆、挂车4892辆、轻型货车19024辆。然而,目前市面上部分轻型货车存在“大吨小标”问题,交警部门建议这部分车主尽快整改,否则难过年检关。
“‘大吨小标’轻型货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林镇锋告诉记者,超载会使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操纵性变差,导致车辆制动性、动力性和稳定性下降,同时加剧车辆传动轴、半轴、车桥、轮胎等部件的磨损,整体使用寿命缩短。载质量过大还容易导致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引发爆胎、偏驶、制动失灵、侧翻等,造成交通事故。
据交警部门统计,2020年至今,全市共发生涉“大吨小标”货车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94宗,同比下降4.23%。
为加强“大吨小标”轻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我市交警部门对全市所有货车、重中型挂车存量进行仔细梳理。对货运企业、货车司机的资质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源头管理。对全市有货车检测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业务培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吨小标”轻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交警部门共查获涉及货车各类违法13482宗。
面对越来越严格的把关,交警部门建议广大车主应及时联系销售企业或有资质的车辆改装企业对车辆进行整改,降低车重至合格标准,无法整改的应与销售企业沟通进行换车处理;货车销售企业更应守住安全底线,不应一味迎合市场需要仅销售汽车底盘,甚至主动委托不具有改装资质的货厢企业定制违规车厢,为超载违法行为预留空间。一旦发生事故,交通事故倒查追责机制一定会让违法行为付出惨痛代价。
“货车车主可以在年检有效期到期前90日,办理年检业务。”林镇锋表示,车主只需要带上行驶证,到我市的28个检测机构即可办理。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周洲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