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文广旅体局根据云浮市各地广场舞活动的实际情况及市人大代表的建议,迅速形成有关通知精神,引导全市广场舞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及健康发展。
据了解,市文广旅体局充分结合云浮市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民意,依据治安管理、噪音污染、市容市貌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只利民不扰民”的总要求,对开展广场舞活动场地选择、噪音指数、人员团体、建立并签署文明公约、禁入场所、活动时间段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不得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不得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卫生和公共场地设施,扰乱社会治安、公共交通等公共秩序的规定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大力拥护。“感谢市文广旅体局为群众办实事,感谢市人大代表的好建议,为孩子们创造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市一中初中部的学生家长李先生笑着说。
接下来,市文广旅体局将加强宣传引导,树立一批优秀广场舞工作者典型、广场舞领头人典型、广场舞团体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林峰
通讯员:余倩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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