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出台《云浮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切实让遭遇突发急难的困难群众得到帮助,进一步织密扎牢“底线民生”社会救助安全网。
《实施细则》明确,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临时救助对象根据困难类型分为支出型救助对象和急难型救助对象。支出型救助对象是指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原则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云浮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急难型救助对象是指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实施细则》确定了云浮市临时救助的开展方式和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方式有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转介服务。个人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云浮市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家庭为救助对象的,按照人均计算,同一自然年度内最高救助金额原则上累计不超过云浮市24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金额。按照临时救助的困难类型、困难程度、持续状况等因素,按照不同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拟发临时救助金额超过云浮市临时救助标准上限的,可由县级以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采用“一事一议”方式,适当提高临时救助额度。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临时救助,可以将临时救助中具体服务项目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鼓励、支持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临时救助。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 欧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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