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安 全
绝对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01
燃气安全
以下视频来源于
国家应急广播
【安全提示】您有一份春节安全提示待查收~1冬季是使用燃气的高峰季节,也是燃气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日前,国内已发生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特别是一氧化碳中毒事件,足以让我们敲响生命安全的警钟。
02
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安全提示】您有一份春节安全提示待查收~2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增多,如果燃放不当,极易引发火灾和人员伤残事故。
防范措施: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烟火药等搭乘火车、飞机、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烟花爆竹要存放在家中阴凉避光,远离火种或取暖器等热源的地方。国家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合法的销售点必须有相关的许可证。市民购买时可以留意经营点是否持有相关证件,合法的经营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比较有保障。不要在室内、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落下后引起火灾;燃放前仔细阅读说明书,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尽量不要手持燃放。燃放过程中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处理,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应采取水浇失效法处理。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严禁将烟花爆竹的喷射口对准他人窗口,乡村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靠近柴草垛,以免引起火灾。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管、下水道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以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
03
消防安全
冬季天气寒冷,居民用火、用电、用气日渐频繁,火灾危险性大大增加。
防范措施:电动车莫惹火,充电时要远离易燃物品,时间不超过10小时;切勿“飞线”充电、在楼道内充电;避免线路老化造成短路等事故。使用家电时,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经常搬运或碰破电线而引发火灾。使用电热毯、取暖器等电热器具时,做到通电时有人看守,避免长时间通电烤燃附近可燃物,或因发热温度过高而自燃。不要躺在床上、沙发上吸烟;使用完的电器应拔掉电源插头,电热器具通电后,若遇到停电,应切断电源,以防突然来电时家中无人而引发火灾。烧水、做饭时人不要离开;作为家长,一定要耐心地向孩子们讲清楚玩火的危险性,要把火柴、打火机等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要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的清洁整齐,不乱堆乱放杂物,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能畅通无阻地逃生。
04
交通安全
春节期间,车辆出行明显增多,增加了交通运输安全风险。
防范措施: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错峰出行,慎防“三超一疲劳”,注意劳逸结合,切勿疲劳驾驶;保持精力集中,切勿一边开车一边玩手机、不超速驾驶、不超员驾驶、不乘搭非法营运车辆;切勿醉驾酒驾;家长应加强对子女的交通监管和教育,严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驾乘摩托车要戴头盔;严禁三轮车农用车载人。
05
安全生产
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
防范措施:加强警示教育,谨防麻痹大意,提升人员的安全意识,保持良好稳定的生产工作状态。严格做好防滑跌、防高处坠落、防水防爆、防中毒窒息、防泄漏、防触电、防机械伤害和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检查。加大员工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力度,严格执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动火作业“三个一律”;强化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对设备设施的巡查检查,及时“除隐患”。
06
建筑施工
年底各种建筑工程都在赶工期、赶进度,造成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
防范措施:强化工期管控,严禁赶工期、赶进度、冒险作业等忽视安全的行为;强化现场防冻防滑管理;强化基坑防护及模板支撑管理;强化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管理;强化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加强对职工的预防火灾教育;强化高空作业人员管理;强化施工用电管理,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功率取暖电器。
07
森林防火
近来,受季节性干旱气候影响,森林火灾时有发生,森林防灭火形势依然严峻。
防范措施: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做到进山不带火,入林不吸烟;进山旅游、野外宿营,请注意观察森林防火标识和疏散路线,不违规用火,不乱丢垃圾;进山入园祭祀扫墓,自觉做到文明、绿色祭扫,以免引发火灾;在林区生产生活或旅游,请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时刻绷紧安全弦;春节期间,请勿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或孔明灯,以免引发森林火灾。
08
疫情防控
近期,深圳、珠海等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本地疫情,我市疫情输入风险骤增,如今正是外防输入的关键节点,疫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不容丝毫侥幸懈怠。
防范措施: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已经前往的人员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健康码“黄码”人员应主动配合当地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避免外出;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节假日期间,公众应加强自我防护。注意:返云人员须按照规定报备(点击查看报备指南)。
来源:云浮应急管理
责编:苏鹏蕴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