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印发《云浮市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落实“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美丽云浮”的发展目标。实现到2023年底,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更加健全,市场准入更加便利,涉企经营许可精简,市场退出制度完善,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
《行动计划》主要涵盖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深化登记注册便利化规范化改革、深化涉企许可制度改革、完善商事制度改革配套监管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等5个部分制定了22条措施,为全市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在制度改革方面,云浮市将探索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并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全面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实施注销清税“承诺制”。在便利化规范化改革方面,云浮市将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效能,推进智能审批和许可注册标准化,推行商事登记“跨省通办”“市内通办”,以推动企业开办便利度进入全省前列。
在许可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同时,完善商事制度改革配套监管措施,防范和打击“被股东”“被法人”等登记违法行为,进一步理清监管责任,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加快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何玮珊
责编:麦月勇
编审:黄泳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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