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响应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该局号召广大群众禁止捕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
据了解,自2021年2月1日起,西江魽已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禁止捕捉、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一经发现,渔政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西江魽的最大生存危机是电鱼,合法的捕捞作业方式对其种群影响不大,并不会造成资源的衰退。但近十多年一些外来渔船使用食钓的捕捞方式,把幼小如筷子、香烟、手指般大小的魽鱼捕获,以及使用电鱼这种大杀伤力的非法方式对其进行捕杀,对其种群造成极其严重的危机。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通知》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将强化监控与巡查,并将组织公安、工商、海事等部门联合执法,禁止一切捕捞船舶捕捞西江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