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郁南县都城镇2名群众违规野外用火被依法查处。
当日下午16时30分许,都城镇护林巡查组人员和都城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五龙村的象山上有火烟,于是马上赶往现场并将火扑灭;同时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发现起火原因是2名群众违规野外用火烧草积肥,随后将2名群众传唤至都城派出所调查处理。经查,2名群众分别叫杨某贤(女)、卢某妹(女),两人对其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都城派出所和林业(自然资源)部门对杨某贤、卢某妹两人进行了严厉批评、警示教育和责令改正。经过批评教育,两人对其行为表示深刻悔过,写下告诫(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犯,告诫广大群众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能违规野外用火,要严格遵守禁火令,严防山火。
来源:云浮日报
通讯员:李洪标
责编:严靖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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