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罗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涉无号牌、报废摩托车交通事故及交通行为的发生,减少报废摩托车的存量,该大队积极推出“三大举措”力促摩托车废旧淘汰报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市摩托车回收网点共回收了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1100多辆。
广泛宣传发动,严抓措施落实。全市相关单位、门店覆盖张贴“无号牌摩托车断油、断修”,“严查严处摩托车违法通告”和“摩托车一人一盔、证照齐全告示”等宣传横幅和海报;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除依法依规作出处罚外,还将根据违法情节进行通报;针对“断油”行动中遇到的疑点难点作出具体的操作指引。
鼓励倡导各摩托车销售商家积极推出以旧换新优惠。购车人携带相关证件,将达到报废期的有牌证摩托车拖移到门店,即可享受以旧换新的购车优惠政策。2021年以来,我市摩托车回收网点共回收了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1100多辆。
集中上门回收,积极推进报废摩托车回收淘汰工作。该大队向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下发《关于集中回收报废摩托车的通知》,倡议各镇(街)鼓励动员本辖区的群众集中将摩托车统一停放至指定位置,由公安交警部门联系机动车金属回收公司上门回收报废的机动车,服务好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快社会全面报废摩托车淘汰回收工作。
“驾驶无号牌、报废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一旦被查处,将一次扣12分并罚款200元;驾驶报废摩托车被查处,将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罚款1000元。”罗定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