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19时许,普宁市公安局池尾派出所根据前期侦查线索,在池尾街道钟潭村一网吧二楼抓获涉嫌盗窃嫌疑人何某(男,21岁,系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于2016年7月因盗窃罪被普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提取到赃物黑色电动车一辆。
赃物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何某交代于2019年10月7日凌晨5时许,窜到池尾街道上寮村物色盗窃目标,在上寮村一个庙宇后面发现一间平房厝的大门无锁,院子里停放一辆黑色电动车(车钥匙没拔下),遂进入该平房厝,以推车的方式盗窃走该辆电动车;
2019年10月9日14时许,其又窜到池尾街道上寮村的一间平房厝,打开该平房厝的门栓进入院子,利用在院子内找到的一把螺丝刀撬开平房厝的一个房间挂锁,进入房间后,盗窃走放在床垫下的人民币现金6000元;
2019年10月16日11时许,其又窜到池尾街道上寮村的荔园平房厝附近,从平房厝的大门旁边的围墙翻进院子,利用在院子内找到的一把螺丝刀撬开平房厝的一个房间锁头,进入房间后,盗窃走放在抽屉里的一个信封,内有人民币现金25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的审理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