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区各大泳池根据我市体育场地设施恢复开放的相关指引,已开始有序开放,受到广大游泳爱好者的欢迎。
“天气炎热,游泳可以降暑,还能增强体质,太好了。”游泳爱好者李先生如是说。在市区的部分泳池,记者看到泳池管理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进场(池)人数,要求所有的泳客(包括儿童)必须佩戴泳帽,减少泳池的水污染。同时,加强救生应急监控管理,配强一线救生应急力量;增加照明灯等设备,对泳池的每一个角落确保做到清晰可视。此外,卫生防疫部门也加大了泳池水质的抽查力度和频率,保证水质卫生达标。

1.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对游泳馆(池)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符合开放的场所需服从辖区文体场所管理部门统一指挥,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有序有控开放;
2.各游泳馆(池)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开放,并主动配合所在地监管部门开展防疫检查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排查员工上岗前14天的旅居史,凡是自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人,按照规定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措施解除后持相关证明材料方可上岗,所有员工均不得带病上岗。
2.在复业前认真组织员工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培训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
3.开放前需对游泳场所的排水系统、水温、灯光照度、公共防滑、救生台、急救器械等硬件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救生员持证上岗情况、突发应急预案、卫生管理等制度进行制定完善。配备足够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洗手液等防控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复业需要。
4.线上、线下及场所入口醒目处公告公示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顾客须知以及疫情防控措施,并公布当地疾控机构值班电话。
1.坚决落实预约、限流、测温、验码(粤康码)等要求,暂不开放现场前台办理入场手续,引导游泳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批次锻炼。
2.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出现有发热(体温> 37.3°C)、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记录其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保证可追溯。
强化应急处置管理,场所内一旦发现顾客或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综合症状,立即将疑似感染人员安排在隔离室进行隔离,第一时间报所在村(社区),镇(街道)派出所、文化主管部门进行排查、监控。
综合云浮日报、顺德体育中心馆微信公众号
记者:林峰
责任编辑:植发炜 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