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检察院从自身实际出发,将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有机融合,深度挖掘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带动全市干警学先进、争先进、作贡献,为检察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日前记者走访了云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云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以下简称“二部”)负责人陆丽心介绍:该部负责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包括对同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律监督;对虚假诉讼的法律监督;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起诉、支持起诉等。
用创新践行行政检察工作共赢理念
“民行检察、与民同行;民行检察,为民而行”,二部的检察干警们深谙此理。
当事人宁愿承受更重的惩罚也不愿主动缴纳罚款,执法部门面临无法及时收缴罚款的困境,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21年1月18日,一桩蹊跷的执行案摆在了云城区人民检察院二部的案头。
时间回溯到2019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定莫某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件驾驶车辆的行为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2021年1月18日,由于莫某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部办案团队积极调阅卷宗、询问当事人、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交流,咨询相关专业人员的意见。经调查发现,在这一年多时间内,由于当事人莫某居住在外地,对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求现场缴款及邮寄送达文书问题产生不满、心生怨气,表示宁愿承受更重的惩罚也不愿主动缴纳罚款;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面临无法及时收缴罚款的困境,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化解矛盾,她们多次通过电话方式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疏导情绪,促使当事人莫某认识到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的不利后果,内心的抵触情绪也得到缓解,明确表示愿意立即缴清罚款,并对检察人员的耐心释法说理表示感谢。同时,就罚款缴纳的方式积极与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沟通。
2021年1月26日,当事人莫某通过网络支付缴纳了罚款。至此,解决了当事人跨省异地缴款的问题,该起交通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在二部办案团队的努力下高效促成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2020年,二部在办理黄某珍违法建设非诉执行监督案中发现该案存在轻微程序违法,创新性地采取口头检察建议对有关部门进行监督,获得了即时采纳及落实整改,达到了“一手托两家”的良好效果。该案实现了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双赢多赢共赢局面,监督质效俱佳,成功入选全省十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二部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树立“穿透式监督”理念,在审查司法行为过程中,通过主动监督,实现“保护权利”和“监督权力”并重,最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达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用敬业构建公益保护防线
守护绿水蓝天、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犯、维护英烈名誉权……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实施驶入“快车道”。二部自成立以来,积极建立完善与行政机关既依法监督又协同履职的监督、沟通机制,充分运用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方式,提供丰富、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通过主动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让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防线。
“公益诉讼包括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简而言之,当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而没有适格的主体去管的时候,检察机关就起到一种补位作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或者诉讼的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二部工作不到一年的冯建乔说起公益诉讼一样如数家珍。
“在固体废物铝灰堆放场地调查取证时,一脚踩下去地面堆积了几厘米深的灰尘(铝灰),周边的植被也都蒙成灰白白的一片。被污染成这样谁看到不糟心啊!”通过参加办理非法倾倒铝灰案公益诉讼案,冯建乔除了在思想上对公益诉讼加深了理解和认识外,还提高了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等能力,磨砺了坚韧的品质、提升了克服困难应对挑战的能力。
二部在办理这个案时充分利用提前介入机制,多次参加分析研判会,多次深入现场进行勘验察看,就涉案固体废物铝灰的侦查取证及公益诉讼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还积极与侵权人耐心讲解、释法说理,成功促使9名侵权人自愿预缴纳环境损害赔偿款200多万元,同时促进地方政府设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户,规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这不仅为环境修复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也保护了涉案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路虽远,行则必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正是因为对检察工作的那份热爱,云城区检察院第二部的这群年轻人将自己的命运同胸前的检徽紧紧连在一起,从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更不因案情复杂而畏难不前,让我们期待他们在检察道路上再创佳绩。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