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潘先生给我们栏目打来电话,称他与某汽车售后服务部因为汽车维修的问题起了一些纠纷,一起来了解一下。
7月7日,记者来到潘先生所说的某汽车售后服务部了解情况。潘先生告诉记者,6月19日晚上,他的小汽车在兴南大道被别人追尾,当时对方打电话联系了该汽车售后服务部前去协调处理事故。
潘先生:
因为车上的人都没受伤之类的,我们就决定双方私下协商解决。就把车开到这里来了。
经过协商,最终,对方与潘先生达成协议,赔付了潘先生一笔费用。拿到钱后,潘先生就想尽快把自己的车修好。7月6日,潘先生到该售后部了解汽车维修收费情况,售后服务部列出维修清单,总计三万余元。经过对比,潘先生觉得收费偏高,便提出想要到别处维修。
潘先生:
我看着报价表,觉得相差的比较大,因为我亲戚也开了修理厂,他们两边的报价相差很大。我就想把车开回去自己去修。
潘先生:
当时他们没有什么明细的报价表,什么都没有开口,就说要交5000块钱,我才可以把车开走。我当时就不同意。我感觉不合理,我就去消委会投诉了。
兴宁市消保中心四级调研员 罗卫:
我们告诫他们,要明白消费,要把消费的清单给消费者列出来,让消费者有个知情权,有个选择权。
最终,在消委会的协调下,潘先生交付一千五百元后,将车开走。
潘先生:
现在相对比较满意了,非常感谢他们的大力帮助。
小编的话:都说要明白消费,没有收费标准和收费明细,就想要从消费者口袋里拿钱,这样可不行。
记者:王磊、晓辉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