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试点工作

2020-04-13 21:03:13 

4月10日,梅州市委常委、兴宁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余其豹主持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梅州市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了我市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审议通过了我市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市领导洪国华、何建元、罗利娜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 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政治担当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梅州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努力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 要全面依法履职,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加大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执法、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依法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要督促、指导和帮助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健康管理制度,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      



 

   
会议强调   要精准对标对表,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法治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力助推依法行政,积极强化执法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工作的获得感,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协调小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全面推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试点工作,推进法治兴宁建设取得新成效。      

 

  会议还研究部署了迎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


(记者:国龙、建欣

编辑:李 新

审核:胡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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