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卫健委 、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
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准备投产分发,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内进行产品验证。新华社记者方喆/摄
通知显示,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15元/次,其中,项目最高价格5元/次,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执行零差率政策。
患者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免收一般诊疗费(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患者自测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费用。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责编:严靖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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