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野外祭祀等用火增多,森林防火进入最紧要时期。“清明”节历来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
当前,天干物燥,气温较高,林区湿度低,森林火险等级高,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文明祭祀,预防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下面这些森林防火知识一定要知道!↓↓↓
★携带火种入林,稍加不慎,就会引发森林大火,切记!
★一个未熄灭的烟头,足够点燃整片森林,可不要小瞧了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烤制的食物的确“香喷喷”,但也能让森林变得“黑漆漆”,一旦处理不当,我们的生态环境便要遭殃!
★上香烧纸虽然寄托了对逝去亲人的思念,但极易导致森林火灾的发生,也许不经意间,就是一场无法挽回的灾难。
★烟花虽然绚丽,但森林绝对不是一个燃放烟花好地方,烟花燃放的火星会点燃森林,酿成大祸。
★野生动物怕火,但我们的森林更加怕火,小心在驱赶野生动物的同时,引燃森林火灾,同样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烧荒获得草木灰是一种肥料,但这种行为同样也是一种危险,稍有不慎,跑了火,后果不堪设想。
★玩火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特殊人群和未成年儿童因自身原因,更容易置身于火海之中,一定要小心!
★不准在林内用火照明,电筒要比火把更能派得上用场。
★不准在林内生火取暖和烤衣服,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我们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
引发森林火灾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在森林防火期内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随意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分别给予肇事者行政、治安或者刑事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在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指挥机构或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清除的,处10-50元的罚款或警告。
不服从扑火指挥或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处50-100元的罚款或警告。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500元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由森林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0亩以上,或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750亩以上或死亡2人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它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林地面积30亩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守护生态环境,预防森林火灾,传播公益,共享绿色家园。野外突遇森林草原火灾,请拨打12119。
来源:中国森林草原防火微信公众号
责编:王铭灏
值班主编:区云波